号: 738945203/202208-0000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供销社
成文日期: 2022-08-12 发布日期: 2022-08-17 15:22
文  号: 供合〔2022〕9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竞彩网印发《2022年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
任务书》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科 政策咨询电话: 3900017

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竞彩网印发《2022年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
任务书》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供销社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8-17 15:2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9

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竞彩网印发《2022年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
任务书》的通知

供合〔2022〕9号


各县区供销社:

《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已经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8月12日


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竞彩网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根据《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竞彩网印发<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供发合〔2022〕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市供销社实际,特制定2022年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

1. 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加强“三会”制度建设,完善相关议事决策规则,市级社、县级社全面落实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按照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市社和所有县级社均出台实施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办法。更好发挥市社对县级社综合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突出考核重点,增加做强做优流通服务主业、社有企业改革、基层社改造、数字供销、“三位一体”等指标的考核权重,压紧压实县级社工作责任。(合作经济指导科、办公室)

2. 理顺社企关系。按照社企分开原则,明确联合社、社资委、社有企业职责边界。加强社资监管制度建设,规范社资委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社资委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对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重大事项的基础研究和前置审核职责。年内各级联合社都要建立社资委。严格控制并规范联合社负责人和机关参公人员兼职,确需兼职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财会科、人教科)

3. 强化层级间的联合合作。加快建立落实联合社对成员社资产监管职责的制度。根据总社开放办社管理办法,省社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开放办社条件、准入、管理、退出等机制,市级社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各县级社进一步完善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按照不低于当年社有资产收益20%的比例注入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的要求,做实合作发展基金。(合作经济指导科、财会科)

4. 加快建设“数字供销”。大力推进数字化社务建设,实现社务跨层级信息化管理,提升供销合作社行业指导效能。建立健全信息化监管平台,聚焦社资监管、统计分析、财务核算、人员管理等关键环节,实现对供销合作社人、财、物的数字化管理,堵塞监管漏洞,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社有企业数字化、连锁化升级,促进信息共享、供需匹配,不断提高供销合作社主营业务数字化水平。结合实施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加快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数字化赋能,将分散、孤立的网点串联起来形成网络,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发展。(办公室、综合业务科、财会科、合作经济指导科)

5. 加快实施“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推进县域集采集配中心等建设,重点打造1个流通服务网络示范县,构建以流通骨干企业为支撑、县城为枢纽、乡镇为重点、村级为终端的三级县域流通服务网络。推动各地建设乡镇综合超市5家,改造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30家。(综合业务科、合作经济指导科)

6. 优化农资供应和服务。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加强农资供应服务“最后一公里”建设,扩大基层网点覆盖面,做好春耕等重要农时的农资储备、调运、供应等工作,积极保供稳价。深入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加大有机肥、水溶肥、生物农药等高效环保农资供应比例,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拓展测土配方施肥、植保服务的作物和地域覆盖范围。(综合业务科)

7. 规范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基层社、农业服务企业等服务主体聚焦农业生产经营薄弱环节和小农户需求,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全市系统达到350万亩次,基层供销合作社参与率达到30%。利用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渠道,推进技物结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推动系统农产品流通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终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加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站式”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全市系统县运营中心达到2个、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达到5个、村级服务站点达到55个。(合作经济指导科、综合业务科)

8. 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推动系统实施“供销合作社系统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工程”,按照全省系统“612工程”布局,在农产品主产区、重要集散地区和销地建设各类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推进全系统冷链物流省域网建设。拓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渠道,持续做好消费帮扶工作,开展省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乡村振兴馆运营工作,优化提升“832平台”运营服务水平。办好安徽国际茶产业博览会,加快茶产业互联网建设,推动“徽茶”走出去。(综合业务科、合作经济指导科)

9. 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公司章程中全面落实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具备条件的县及县以上社有企业改制面达到70%,省级社有企业要基本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配强。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动建立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探索开展一线经营者持股试点。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向成员企业层层委派财务主要负责人机制。深入开展“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各级联合社要将“三降两清一扭”成效纳入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全系统资产负债率降至69.5%左右。(综合业务科、人教科、财会科、审计科)

10.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按照合作制改革要求,加快完善基层社治理结构,广泛吸纳农民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建立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机制。基层社建立“三会”制度比例提高到40%,建立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机制达到50%。(合作经济指导科)

11. 因地制宜加快基层社改造。开展基层社示范创建,培育5家管理民主、制度健全、带动力强的基层社示范社。通过各级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引导、社有企业经营服务带动、争取政策支持等方式,完成薄弱基层社改造10家。及时清理“三无”基层社、已注销的基层社,采取自建、联建等方式建设经营服务阵地,消灭一批空白点。有条件的按照合作制原则新建基层社。(合作经济指导科)

12. 强化联合社对基层社建设的指导推动。建立健全联合社和社有企业支持基层社发展机制,积极引导基层社参与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省、市级社有企业带动基层社共建项目5个。各级联合社积极争取将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引导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登记注册,持有和管护好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合作经济指导科、综合业务科、财会科)

13. 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继续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为农服务综合合作,构建以流通为主导、生产为基础、信用为支撑的综合协作服务新机制。试点地区供销社要按照供合联〔2021〕29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着力培育实施载体,创新多元合作模式,把试点工作打造成有突破、能带动、树标杆、领全局的全县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典范,推进试点地区农业生产、农村流通、农村信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合作经济指导科)

各县区供销合作社要落实综合改革责任,突出体制机制创新,聚焦流通主责主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安排、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考核,敢于较真碰硬,坚持统筹规划、协同推进,确保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地供销社每两个月向市社合作经济指导科报送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市社适时召开综合改革重点任务调度会,对进展较慢的地市予以督导。市社相关处室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工作指导,形成推动综合改革工作合力。

附件:2022年深化综合改革部分重点任务目标分解

          

附件

2022年深化综合改革部分重点任务目标分解

任 务 目 标

地   区

基层社示范社数量(个)

改造薄弱基层社数量(个)

新建改造乡镇综合超市数量(个)

改造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数量(个)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亩次(万亩次)

省、市级社有企业与基层社新建项目数量(个)

埇桥区

1

2

1

6

160

1

萧县

1

2

1

6

55

1

泗县

1

2

1

6

45

1

灵璧县

1

2

1

6

60

1

砀山县

1

2

1

6

30

1

全市合计

5

10

5

30

350

5

 

任 务 目 标

地   区

建立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分配机制的基层社比例

县以上社有企业改制数量(个)

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基层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参与率

为农服务运营中心或为农服务信息平台数(个)

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数(个)

为农服务中心站点数(个)

埇桥区

50%

1

1

11

30%

萧县

50%

1

1

11

30%

泗县

50%

1

1

11

30%

灵璧县

50%

1

1

11

30%

砀山县

50%

1

1

11

30%

全市合计

50%

2

3

5

55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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